商报记者 周敏 □张真
年约六旬的罗女士在逛街时,竟然踩到一滩油污上滑倒,导致右手腕受伤,为了挽回损失,罗女士将油污的制造者必胜客餐厅告上法庭,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2万7000余元。近日,普陀区法院判决必胜客公司赔偿罗女士各类损失共计61000余元。
这天上午,罗女士来到离家不远的枣阳路逛街,正在人行道上行走时,罗女士只觉得突然脚底一滑,身子一歪,从人行道的上街沿一直滑倒在了马路上,一下子摔得她动弹不得。
罗女士发现,原来自己一不小心,走到了一大摊油污上,而这摊油污一直绵延到了旁边的必胜客餐厅门口。旁边的行人见状掏出手机报了警,警方到场后,罗女士在警方的要求下拍了现场的照片,随后,罗女士被送到医院验伤就诊,经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,经鉴定,罗女士伤势的后遗症相当于十级伤残。由于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,罗女士将餐厅及必胜客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必胜客公司在庭上提出,对于罗女士摔倒一事,并没有员工亲眼看见,实际情况不清楚,并且公司产生的油污均是固态,并有专业回收处理,即使罗女士摔倒是事实,油污并非被告造成,且被告曾拍到马路对面有人来此处倾倒油污,故罗女士摔倒与被告无关,不同意罗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普陀法院经过调查,在事发当天,餐厅店长在派出所民警对其询问时陈述:“有民警进来对我说有人在我们店门口摔倒了,我走出店门看到有条污水的痕迹从我们店内延伸出去。”警察询问,“你的店门口的污水痕迹是怎么造成的?”店长答:“是我们店内的员工昨天晚上运垃圾时留下的。”
法院认为,被告抗辩称另有他人在此处倾倒油污,但其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佐证该说法,而餐厅经理的陈述,更说明被告与污渍的形成有一定关系。且该处为人流量较多的公共通行路面,被告造成横贯路面的污渍,又未能及时予以清除,造成安全隐患,存在过错。
综合考量,基于餐厅系非独立核算的法人,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故由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作为其上级主管单位承担责任,法院酌情确定由其对罗女士的经济损失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最终,普陀法院判决必胜客公司赔偿罗女士经济损失共计61000余元。